《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不處置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出臺。自5月5日起,南寧市農貿市場、大型商超和部分住宅小區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的,收集、運輸作業人員將不收運、不處置。
《方案》實施范圍包括:南寧市建成區(含武鳴區、廣西—東盟經開區)所有農貿市場137個、農批中心6個、花鳥市場10個、大型商超122個、冷庫市場/規?;称匪渌图庸て髽I17個;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1365個(其中學校699個、醫院98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470個、相關企業88個);家庭廚余垃圾已實現單獨投放和收運的住宅小區162個。
《方案》明確了分類質量不合格的標準、具體操作流程,以及發放告知書和簽訂承諾書等。據了解,為杜絕“先分后混”的問題,原則上列入生活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不處置范圍的單位和企業應納入廚余垃圾單獨收運范圍,做到應簽盡簽、應收盡收;對不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生活垃圾,由收集、運輸作業人員告知管理責任人落實整改,各收運單位落實專人負責統計分類質量不合格名單及相關影像、圖片資料,按日提交城區(開發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匯總備案,并督促各管理責任人落實整改。
對不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原則上整改期為7天,整改期內廚余垃圾暫納入其他垃圾收運體系予以收運;整改期結束后,如所交付的生活垃圾仍不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收集、運輸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收運并進行取證。同時,各生活垃圾轉運站、終端處理設施不得接收處置分類不合格的生活垃圾。
南寧市將對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不處置工作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對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執法和處罰,以此敦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和收運、處置單位依法履行垃圾分類義務,倒逼源頭分類質量,尤其在廚余垃圾上,推動南寧市廚余垃圾分出率達16%以上。(來源:南寧日報 記者:馮梓劍 通訊員:陸炫)